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科创板将丰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杨兆全表示,在原有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增加科创板,将让资本市场的结构更加完善。并且,科创板作为增量市场,不会对现有存量市场造成太大冲击,分流过多资源,是对现有市场结构的一种更好的补充。
他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推广,首先,将使部分高估值个股股价会下行,壳资源个股价值下降;其次,注册制能提高股票发行的效率,大大缩减了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工作;再者,注册制能减少监管部门的干预,能避免权利寻租问题。经过此轮改革,有利于长期形成良性竞争,打破同质化问题。
同时,随着科创板的完善,将吸引更多的科创型企业。科创板的设立加大了对科创型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引导资源更好的流向科创企业,促进科技企业发展,进而助力于我国经济的转型。
科创板作为新生事物,其具备资本市场一般性风险,也有其特有的风险。对此,杨兆全认为,科创板制度性风险,如严格的退市制度,一旦触发退市条件即会在短时间内终止上市;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加大了股价的波动空间。
对上市公司而言,也存在潜在风险。科创企业具有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的特点,无疑是最大的风险源。此外,科创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未来何时盈利、能否盈利,都存在不确定性,这是对投资者的投资眼光的考验。同时,科创板企业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也就意味着科创板企业股票存在一定做空风险。
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规模较小,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风险依旧存在。“一些公司有可能利用内幕消息,联合机构投资者操纵市场,将股价大幅拉升,有些个人投资者会因投机目的而趁机进入市场,但最后很有可能会遭受惨重的损失。”杨兆全表示。
随着科创板设立进程推进,科创概念引发市场追逐,因而,完善风险防范,稳定市场预期显得尤为重要。
完善多重做市商制度
对于市场风险防范和相关秩序的完善,杨兆全表示,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完善相应的民事法律法规,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机制,把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完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注册制的成功实施依赖于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而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以严格的法律制度和严厉的惩罚措施为前提。
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培养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意识也是重中之重。
为提高科创板公开发行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了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现场督导工作。首次督导涉及两家保荐机构,上交所将分别派员前往保荐机构所在地。
“加强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注册制下,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联系更为紧密。由于此前出现过保荐人与上市公司互相串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利益损失的事件,因此需警惕保荐人与上市公司合谋,加强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杨兆全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