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反洗钱知识
洗钱方式“中国造”
来源: 点击:2320 发布时间:2012-04-12 17:28:48
洗钱方式“中国造”
只要堵住各种洗钱的通道,床底下的钞票都能把贪官憋死
受贿打“时间差”
据报道,最近,交通部原副部长、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原会长郑光迪受贿案经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郑光迪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4年郑光迪在任交通部副部长期间,应他人请求,利用职务便利,建议交通部下属的广州航道局与长沙市中通工贸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使长沙市中通工贸有限公司从中赚取人民币102万元。其后,郑光迪于1995年1月和1996年1月收受长沙市中通工贸有限公司人民币共计9万元。
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行贿受贿案,但郑光迪在上诉状中辩称的理由却很有“闪光点”。在其上述状中,郑光迪认为,法院认定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没有根据,因为其是退休后才应约从他人那里把5万元人民币取回来,另外4万元咨询费也是在退休后收的。郑光迪认为,接受这9万元时,鉴于其处于退休状态,因此主观上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想法,更无受贿故意,故请求改判无罪。
有关专家称,只要是利用职务便利,利用公共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就构成受贿罪,只要在追诉时效内,不论当事人在位还是退休,并不影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的判决是适当的。
官员“下海”洗钱
受贿也打时间差,这不可谓不处心积虑,但终究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郑光迪一案却给了我们一个启示:警惕贪官们的“洗钱”新花招。
这让我们想起近年来经常听一些地方的官员“下海”,政府部门以及舆论界对此大多抱着比较乐观和积极的态度。企业里的伯乐们为这些政府干部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显山露水地大干一番,既播德又获利,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作家汪宛夫最近撰文指出,透过官员“下海”风,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有相当一大部分“下海”者之所以有勇气“下海”,不怕被“溺死”,靠的并非经商的真本事。企业主们看中的,也不是他们的真才实学,而是他们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有的领导主政某个行业多年,该行业整个体系的干部,大多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兄弟部门的领导虽属平级,但也互相帮过忙,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下海后真要开口办事,人家一般也不会不给面子。中国的许多商人文化水平不高,但“关系学”这门功课,考个八九十分都不在话下。
更严重的还是把“下海”当幌子,挂羊头卖狗肉的那种。近年来,全国各地反腐败的势头非常猛,每年都有一批批的腐败分子被执纪执法机关从领导岗位上揪下来,让那些暗藏着的腐败分子和准腐败分子们触目惊心。贪心不死但又慑于反腐的声势,这帮贪官们就纷纷寻找规避风险之道。像郑光迪那样走迂回路线的大有人在。在位时,千方百计帮着人家赚钱,不仅是有求必应,还要想人所想,急人所急;行贿的暂时也只给以烟酒礼品等不太容易犯事的东西相送,到了那贪官退休以后,再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为了“避嫌”,他们便在受益公司里挂了个“副经理”或“顾问”之类的虚衔,光明正大的拿起几十万的年薪,还赚了个“能人”的美名。说到底,他们是借着“下海”经商的名义在“洗钱”,在变着法儿“洗钱”!
黑钱洗白之道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许多贪官已经以各种卑劣方式完成了肮脏的“资本原始积累”。如何将这些黑金洗白,正成为中国贪官最迫切的需求。他们要为自己的不义之财寻找“合适”的出路,他们更希望能够以一种堂而皇之的身份拥有这些财富,而不必惶惶不可终日。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几乎相当于225亿美元的全年对外贸易顺差,而其中腐败收入洗黑钱达300亿人民币。地下“洗钱”正在严重侵蚀着中国的经济基础。
以研究隐形经济著称的经济学家黄苇町认为,打击腐败公职人员洗钱,是中国目前反洗钱活动的重要甚至是关键的一步。因为此类犯罪活动不仅像一般的洗钱活动那样严重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加大金融风险,而且侵犯的客体还包括国家司法秩序。当腐败分子非法所得的黑钱经过洗钱活动而被加以掩盖时,将严重阻碍司法部门打击腐败。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贪官的洗钱方式形成了几个特点: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控制),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还有一类就是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虽然国内腐败分子的国际洗钱活动还未形成规模,但在国际洗钱中已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某些贪官已开始在国外打基础,把子女、资金都弄出去。
面对日益频繁的腐败公职人员洗钱活动,中国正在加大打击力度,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设立反洗钱机构,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规也在起草中。有人戏称,只要堵住各种洗钱的通道,床底下的钞票都能把贪官憋死。
只要堵住各种洗钱的通道,床底下的钞票都能把贪官憋死
受贿打“时间差”
据报道,最近,交通部原副部长、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原会长郑光迪受贿案经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郑光迪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4年郑光迪在任交通部副部长期间,应他人请求,利用职务便利,建议交通部下属的广州航道局与长沙市中通工贸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使长沙市中通工贸有限公司从中赚取人民币102万元。其后,郑光迪于1995年1月和1996年1月收受长沙市中通工贸有限公司人民币共计9万元。
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行贿受贿案,但郑光迪在上诉状中辩称的理由却很有“闪光点”。在其上述状中,郑光迪认为,法院认定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没有根据,因为其是退休后才应约从他人那里把5万元人民币取回来,另外4万元咨询费也是在退休后收的。郑光迪认为,接受这9万元时,鉴于其处于退休状态,因此主观上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想法,更无受贿故意,故请求改判无罪。
有关专家称,只要是利用职务便利,利用公共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就构成受贿罪,只要在追诉时效内,不论当事人在位还是退休,并不影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的判决是适当的。
官员“下海”洗钱
受贿也打时间差,这不可谓不处心积虑,但终究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郑光迪一案却给了我们一个启示:警惕贪官们的“洗钱”新花招。
这让我们想起近年来经常听一些地方的官员“下海”,政府部门以及舆论界对此大多抱着比较乐观和积极的态度。企业里的伯乐们为这些政府干部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显山露水地大干一番,既播德又获利,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作家汪宛夫最近撰文指出,透过官员“下海”风,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有相当一大部分“下海”者之所以有勇气“下海”,不怕被“溺死”,靠的并非经商的真本事。企业主们看中的,也不是他们的真才实学,而是他们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有的领导主政某个行业多年,该行业整个体系的干部,大多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兄弟部门的领导虽属平级,但也互相帮过忙,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下海后真要开口办事,人家一般也不会不给面子。中国的许多商人文化水平不高,但“关系学”这门功课,考个八九十分都不在话下。
更严重的还是把“下海”当幌子,挂羊头卖狗肉的那种。近年来,全国各地反腐败的势头非常猛,每年都有一批批的腐败分子被执纪执法机关从领导岗位上揪下来,让那些暗藏着的腐败分子和准腐败分子们触目惊心。贪心不死但又慑于反腐的声势,这帮贪官们就纷纷寻找规避风险之道。像郑光迪那样走迂回路线的大有人在。在位时,千方百计帮着人家赚钱,不仅是有求必应,还要想人所想,急人所急;行贿的暂时也只给以烟酒礼品等不太容易犯事的东西相送,到了那贪官退休以后,再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为了“避嫌”,他们便在受益公司里挂了个“副经理”或“顾问”之类的虚衔,光明正大的拿起几十万的年薪,还赚了个“能人”的美名。说到底,他们是借着“下海”经商的名义在“洗钱”,在变着法儿“洗钱”!
黑钱洗白之道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许多贪官已经以各种卑劣方式完成了肮脏的“资本原始积累”。如何将这些黑金洗白,正成为中国贪官最迫切的需求。他们要为自己的不义之财寻找“合适”的出路,他们更希望能够以一种堂而皇之的身份拥有这些财富,而不必惶惶不可终日。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几乎相当于225亿美元的全年对外贸易顺差,而其中腐败收入洗黑钱达300亿人民币。地下“洗钱”正在严重侵蚀着中国的经济基础。
以研究隐形经济著称的经济学家黄苇町认为,打击腐败公职人员洗钱,是中国目前反洗钱活动的重要甚至是关键的一步。因为此类犯罪活动不仅像一般的洗钱活动那样严重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加大金融风险,而且侵犯的客体还包括国家司法秩序。当腐败分子非法所得的黑钱经过洗钱活动而被加以掩盖时,将严重阻碍司法部门打击腐败。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贪官的洗钱方式形成了几个特点: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控制),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还有一类就是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虽然国内腐败分子的国际洗钱活动还未形成规模,但在国际洗钱中已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某些贪官已开始在国外打基础,把子女、资金都弄出去。
面对日益频繁的腐败公职人员洗钱活动,中国正在加大打击力度,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设立反洗钱机构,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规也在起草中。有人戏称,只要堵住各种洗钱的通道,床底下的钞票都能把贪官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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