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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可T+0 力促流动性
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点击:1434      发布时间:2014-05-12 11:08:30
 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进行了第一轮全网测试,完成预定测试任务。据悉,在此基础上,“新三板”将分别于5月3日和5月10日进行第二轮和第三轮全网测试,并将根据测试整体情况,适时启动交易支持平台通关测试,实现交易支持平台于5月平稳上线,完成从深交所至“新三板”的交易系统切换工作。同时,备受市场关注的做市转让功能预计于8月份上线。按照股转系统规定,做市商当日买入的股票可当日卖出,即T+0,旨在以此缓解做市商的库存压力,进一步促进“新三板”的流动性。
“新的交易系统将进行线上交易,并将单笔报价委托股数最低数量从3万股调整到1000股,这有望提高‘新三板’挂牌股份成交的效率。”一家券商场外市场资深人士表示。

新交易系统力促交易活跃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近日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隋强表示,“新三板”新的交易系统预计于5月份上线。届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将分两期上线,5月份上线的一期将支持挂牌公司股票的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的集合竞价转让等功能;做市转让功能预计于8月份上线。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一期上线的“新三板”交易支持平台将实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细则》中关于协议转让制度的有关规定,包括单笔报价委托股数最低数量从3万股调整为1000股;增加自动匹配成交功能,对于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投资者定价委托,如果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工点击成交确认,系统将在收盘时进行自动匹配成交;结算模式调整为多边净额担保交收,即由中国结算为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提供净额担保交收服务,当日收盘后进行清算并办理股票过户和资金簿记处理,次日完成资金交收。

  “‘新三板’新交易系统将呈现两大变化。”上述业内资深人士表示,目前“新三板”交易使用的是协议转让制度,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可以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导致交易效率低下。而新交易系统上线后产生的一大变化是,将支持挂牌公司股票的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的集合竞价转让等功能。集合竞价就是线上交易,即买卖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集合竞价,系统将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可提高交易效率。另外一个变化是,单笔报价委托股数最低数量从30000股调整为1000股,将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如以10元/股的成交价格为例,原来买入一笔最低需要30万元,今后只需1万元即可。

  对此,一家今年1月挂牌的“新三板”企业表示,“我们挂牌至今只成交了1笔——3万股。希望新的交易系统上线后交易会活跃一些。”

  做市商将推T+0模式

  自“新三板”试点扩容至全国以来,一直困扰“新三板”市场的成交量少、流动性弱等问题始终备受市场关注。有业内人士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做市商制度无疑将成为促进“新三板”流动性的一根救命稻草。“股转系统采用了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企业做市,做市商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时间内,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在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下,市场的交易主要通过做市商达成,如果做市商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将增加做市商的库存压力,限制其做市规模,最终限制投资者股票的流动性。

  “为了让做市商制度更加完整和公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针对“新三板”做市商将采用的T+0模式,隋强进一步补充说明,每个转让日15点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这一段时间主要目的是供做市商调剂库存,因此,这一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做市商T+0模式会促使交易频率加大,券商所赚的差价也会更多一些。”一家券商人士表示,券商在做市商中赚的就是差价,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和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能超过5%。“券商作为中间人来报价能够很快找到合适的价格促进成交,而不是等待成交。”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市场期盼做市商“落地”

  “‘新三板’去年一共做了50次发行,谈不上有什么发行量和流动性可言,吸引力不大。”国内一家知名创投机构的资深人士毫不客气地说。对此,西部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总裁助理兼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认为,目前“新三板”市场有价无市、成交冷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做市商制度缺失。因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信任度不够,再加上“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专业性太强,大多数投资者看不懂,不好估值,由此出现了“想买买不到,想卖卖不脱”的情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4月1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690家,总股本233.50亿股。今年以来截至4月1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合计成交0.98亿股,成交金额4.93亿元。而从2006年至今,挂牌企业成交股数为7.97亿股,成交金额39.29亿元。“这个数字实在太小,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目标差离甚远。”程晓明说。

  “目前‘新三板’受诟病比较多的是其流动性,主要是受交易系统的限制,做市业务的实际开展仍需时间,其市场价值发现功能还有待提高。”中信建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行情 专区)部执行总经理李旭东认为,“新三板”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目前其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需要不断解决。

  “但‘新三板’发展的后劲不容忽视。它的潜力就体现在全国所有地区的科技园区,这是它源源不断的后续挂牌项目的源泉。”李旭东表示,“新三板”服务的企业数量巨大,国家对“新三板”的政策支持力度空前,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挂牌企业数量增速较快,“新三板”试点扩容至全国后预计每年挂牌企业数量将达1000家。“相信随着新的交易系统投入使用,‘新三板’市场的交易包括流动性会得到一定的改善。”

  记者日前获悉,目前北京市正在积极推动“新三板”市场发展。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张幼林介绍,今年北京市共对21000家企业分行业、分层次地进行了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资源的摸底和走访,其中信息技术类企业7000家、文化创意类企业2400家、装备制造业企业1500家、能源环保类企业1100家。“我们将重点推动、扶持一批优秀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张幼林说。

  “在这么庞大的企业数量中,就算没有10%的企业能够最终挂牌‘新三板’,至少也有1%-5%的优秀企业。”一位业内人士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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