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炉的新股发行改革征求意见稿,贯彻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把不该管的微观事项坚决放给市场”的要求,甩开膀子将市场化的要义兑现在一个个具体条款之中,同时法制手段将强化监管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以法制化为市场化保驾护航,堪称历次新股发行改革实践中较为彻底的一次市场化改革探索。
一段时间以来,高市盈率、高价发行、高额超募资金困扰着中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制度虽经几番改革,仍未能真正建立起一套合理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本轮改革方案即从此处破题,打出了一整套组合拳。
组合拳的第一招是“宽进”,监管部门不再对一级市场的供给量进行人为调节,而把发行节奏交给发行人决定。以往虽然允许企业在拿到批文后可6个月内择机发行,但由于发批文的节奏掌握在证监会手中,很多企业过会后很久还不得不苦苦等候,因此一朝批文到手,基本上没人再愿意“择机”。而今后,对于无条件通过发审会的企业,马上就可以履行封卷程序,具备条件的一天内就能拿到批文;对于有条件过会的,何时能上市基本也可预期,因为大部分企业只要补充完相应的信息后,也可以立即封卷。至于什么时候发行,发行成与败,全由发行人和市场决定。
监管部门彻底放开新股发行节奏,企业只要过了会,符合条件,就可以拿到批文,这就意味着多家具备条件的企业同时获得批文将会成为常态。对于已过会的80家企业而言,一旦新股发行开闸,如无意外,它们也将集中拿到批文,并可能在短时间内密集发行上市。当然,企业完全可以自主选择错开发行高峰,在1年的有效窗口期内另选良机。这才是市场化配置的要义所在。新股供给完全实现市场化后,就不再是稀缺资源,个股的差异性才能得到重视,新股定价才能更加理性,长期来看新股整体溢价一定会大幅降低。
组合拳的第二招是“严管”。在新股定价方面体现在对发行人、利益相关方制定了一系列约束性措施,如利益相关者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以控股股东来计算,股份锁定期为3年,再加上2年承诺,这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在公司上市后5年内都不得低于发行价减持。而上市后一段时间股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相关方还需进一步延长持股锁定期。打蛇打三寸,有这一条措施的威慑,今后只图上市圈钱的企业恐怕算盘就得重新打过了,发行价定得高了,圈的钱虽然会多一些,但也抬高了自己将来的退出套现的门槛。
如此一来,权衡利弊,相信企业上市圈钱的冲动会有所收敛。
“严管”还体现在审核过程中的从严。吸取财务专项检查的经验,改革方案以提高信息披露真实性入手,通过财务资料抽查、加强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保荐机构承担业绩变脸连带责任等制度,严打企业财务造假行为,致力于还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组合拳的第三招是“借力打力”。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改革方案将新股定价、配售等过程完全透明化,借市场的监督力量来约束发行上市过程中的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比如在定价环节,在取消询价对象的有关规定后,网下投资者的范围相应不受限制,但发行人和承销商应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申购量等信息;取消“市盈率25%红线”后,如果发行价高于同行业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要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在发行环节,鉴于承销商自主配售权可能产生利益输送和操纵价格问题,改革方案要求从严披露,披露范围包括所有人报价的情况、配售时有无拿到股票以及配售数额等详细信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某券商每次配售新股的名单中总有那么几个固定的面孔,或者总有一些人故意报高价,自然就会引起媒体或同业的关注而被曝光。此外,对于配售过程、询价定价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下一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修改中,也将制定相关的惩处措施,通过法制化来强化事后惩戒。
价格问题只能由市场去解决。本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定价权交还给市场,交还给投资者,强化了发行定价过程的市场约束和法制约束。这些组合拳,辅以严格监管执法,将对新股发行“三高”、二级市场“炒新”等顽疾形成强有力的遏制,在解决一二级市场沉疴的同时,还将赋予市场以新的活力,推动资本市场的“中国梦”早日照进现实。